曾与朋友谈起不要浪费时间在英语会话上,朋友颇不以为然,说他断断续续念了十几年的英语会话,如今因公出国,可以点菜,可以搭计程车,可以做一般的交谈,也觉方便,有何不可?
我的意思,花了十几年的功夫只得到些方便实在太过浪费。这十几年的功夫,以最笨的方法朗诵成篇的文字,也该走进可以阅读英文小说的水准了。
英语会话,诚然是方便的东西。然而,方便的东西一般是没什么感情的。今天记两句,明天记三句,费很大力气才记得住,不用就忘了。为什么?因为人是感情的动物,不能再感情上沁入人心的事物都容易忘记。
看小说不然。小说有情节,有人物,情节动人,人物魅人,小说中的对话(也是会话)有情有义,有爱有恨,看过后进入人心,让人久久不能释怀,也久久不能忘记那种语言。
况且长篇小说,由于出自一个作家之手,前后语汇自成系统,读者一再看到相同的语汇、语式,一本书看下来,那些语汇语式就熟悉了。不像一般的英语会话,东一句,西一句,看时无动于衷,看完印象浮浅,不能成为血肉~~这是读语言,或读书的很大的浪费。
是故,我们为了消遣而读小说,为了学习英语,也要读小说。小说之为用甚大,甚深。一般人只知小说之为文学,而忽略小说在语言学习上的功能。
当然,初看英文小说,选什么小说,也有讲究。
近年来一般大学选读英文小说,例多选读《呼啸山庄》、《简爱》、《傲骄与偏见》等等,偶尔也有选读狄更斯的《块肉余生录》或Oliver Twist等,但狄更斯的小说,生字太多,议论亦太多,初学者往往会半途而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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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一个中国人,初次要读英文小说,以19世纪至20世纪初年的作品为最适宜~~英文文体比较现代,而又不过于新潮,不会像看《尤利西斯》那样太前卫的,不知所云,无法跟随(follow)的。上述的《傲骄与偏见》等书,大概合乎这个需要。
《骄傲与偏见》的作者简·奥斯丁小姐,出生于英国小镇,一生移居数次都住在乡间。她终生未嫁,生活平常,没有大风大浪,也没有大阅历,因此她的小说也以乡间家庭男女为素材。她的小说,平实幽默,文体简易,不使用艰涩的词汇,且文字明朗流畅,让人一路看下去,轻松愉快。
但奥斯丁虽阅历有限,却是一位内敛的作者,描写男女相处、母女相对,有其深情动人之处。这样的小说,不会使初学者太为难,也能使成人有兴趣一直看下去,可以说是很好进入的英文小说。读者若看这本小说而看出兴趣,可以看她更早期的作品Sense and Sensibility,然后续看勃朗蒂姐妹的作品,看个三、五本后,这阅读的能力就养成了。
市面上有英汉对照本,对于初窥门径的人很有帮助。虽然译笔往往拙劣,但只要大意无误,作为理解原文的旁助,是有用的。
看这种小说,也不必看得太急。虽然难免追求情节看下去,但看过一段后,可以回头再咀嚼一下这段文字。英语特有的语式、表达方法、思维形态,通常会在这些文字中表露出来。学语言绝不是记生字,而是熟悉并体会这个语言的表达方式与思考模式。只有充分体会了这种模式之后,才能真正进入英语的世界,说出英式的英语而不是中式的英语。譬如中国人说:这个和那个不同,英语说:这个和那个有异。不同和有异,着力点是不相同的。语言的微妙处往往在此。
(附上赵文瑄本人为粉丝朗读的英语片段~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