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举报非法营运车辆昨天,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京举行,审议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(草案)》,草案共15条。草案拟规定,本地黑车拉黑活超两次,其小客车指标将不予更新。而外埠黑车在京拉活,一年内将禁止在京上路。此外,将通过“扣押”和“没收”等手段,加大对非法客运的惩治力度。
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李富莹介绍,根据草案,立法严查非法客运有五种情况:假冒巡游出租车的,俗称“克隆出租车”;无证从事巡游出租车业务的;无证从事预约出租车业务的;无证从事班车、包车、旅游客运业务的;从事“黑摩的”业务的。
怎么避免坐上黑车条例草案规定,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达到两次以上的本市小客车,车辆出售、报废后,小客车指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指标更新手续;在本市从事非法客运经营受到行政处罚的外埠车辆,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,一年内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。
为防止出现“边交罚款、边干黑活”的情形,草案对非法客运行为设定了“扣押”和“没收”的查处手段。其中,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或者组织从事巡游出租车客运经营的,擅自从事网络预约、电话预约等预约出租车客运经营的,除了罚款处罚,还将采取扣押车辆的措施。
此外,“黑车”拉活也将记入征信记录。草案规定,执法部门应当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记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,供行政机关和社会公众查询、使用;建立举报处理机制和违法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制度。
同时,考虑到“克隆出租车”伪装性强,利用摩托车、三轮车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非法运营的“黑摩的”普遍车况差,安全系数低,社会危害大,草案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强制措施,以提高违法成本,加大打击力度。
为提高发现非法客运的几率,形成社会共治的治理模式,草案拟规定执法部门应当建立非法客运经营举报机制,在接到举报后,应当及时受理并调查。可以说,在北京市立法严查非法客运之下,相信这些危害公众安全的非法车辆就会得到控制了。